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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沪科案到底是"一般的商业纠纷案件"还是"刑事案件"?  [查看完整版帖子] [打印本页]

时间:  2004-6-22 17:01
作者: 宽带探索者     标题: 沪科案到底是"一般的商业纠纷案件"还是"刑事案件"?

华为公司新闻发言人证实了"前沪科"案即将开庭的消息,同时指出:有些媒体的报道有偏差,这个案件性质不是一般的商业纠纷案件,犯罪嫌疑人“窃取”了华为公司几万页的技术资料,这是是窃取商业机密案件,是刑事案件;中国高科技发展需要一个积极保护知识产权的商业环境,华为相信法律会给出公正的判决。
   威尼斯人官方网站界的朋友,此案的最终结果将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你认为此案到底是"一般的商业纠纷案件"还是"刑事案件",请评论!




时间:  2004-6-22 17:03
作者: 宽带探索者

人们很想知道,华为这个在社会公众印象中存有几分神秘的大型民营高技术企业,是不是像报道中所说的那样,将“一个企业的军事化、封建专制化蔓延、扩大到社会,演变成使用暴力阻止市场竞争,”三名离职员工与华为公司与之间究竟是一场商业纠纷,还是涉嫌盗窃公司商业秘密刑事犯罪,华为公司是否能神通广大到干预司法公正。
时间:  2004-6-22 17:04
作者: 宽带探索者

UT斯达康公司在声明中说:“在购买上海沪科公司部分资产之前,邀请了国内外业内技术专家对上海沪科公司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合法性和进行了严格充分的认证,并经过了严格的法律审核程序后,双方才达成协议。根据国内外专家的认证,UT斯达康公司认为沪科的产品和技术是创新的、自主开发的,与其他同类产品有着本质的不同。UT斯达康在此次部分资产的购买过程中,由于沪科公司的部分人员是华为公司的原员工,UT斯达康遵循的第一准则就是收购涉及的技术和产品没有侵犯其他公司的知识产权。”
时间:  2004-6-22 17:06
作者: 宽带探索者

对沪科光传输产品究竟是不是自主创新的技术体系的提问,华为公司又怎么讲呢:
  “一个成功的光网络产品,从产品的立项到成功投放市场,国外厂商的开发时间基本上在3年左右。华为公司是由于投入的开发力量较多,时间抓得较紧,最快也要18-24个月的时间。”

  曾经参与华为光网络技术开发并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一位专家给记者举例说,为了研制出光网络产品中的一个单项核心技术———低阶交叉处理前支路单元净负荷处理芯片设计,华为芯片设计团队用可编程逻辑器件(FPGA)不断模拟修改,并在实验网上不断验证,用了3年的时间才完全成熟商用。沪科设备的这个功能也采用了FPGA,但仅用了几个月,这简直是业内的“奇迹”。即使是采用在市场上可购买到的通用电子元器件来设计硬件系统,其选型、验证工作,50多人的研发队伍也要用上好几个月的时间。更不要说每个模块中的软件代码的编写、验证,整个产品中所有模块数万、数十万行软件代码的运作、协调和验证,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

  “我要强调的是,华为从事光网络技术研发的技术人员,都是与王志骏、刘宁、秦学军三人一样优秀的人才。”

时间:  2004-6-22 19:07
作者: torch

科技在进步,古代的人磨根针都要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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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像电话机、bb机、手机都是高科技,一般的厂家一年也就几款;现在这么多厂家能做,一年十几款,这就是科技进度的力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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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侵权,要拿两家的产品进行比较,从原理图、软件原代码、FPGA原代码,如果有15%以上的代码完全一致,就是确实有抄袭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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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是能够有一个公平说话的机会,现在看样子,这点机会都没有。
时间:  2004-6-24 20:34
作者: 流浪的风

搞笑, 为什么就认为华为会妨碍司法公正?
难道那些家属和UT就不会在媒体上兴风作浪?
难倒你不认为现在的媒体都是给钱说话的?

手机上的芯片,你认为现在国内有几家公司自己做的?
说话前建议先思考思考,不要凭着一股满腔热血!!!
时间:  2004-6-24 21:09
作者: 宽带探索者

楼上的兄弟,你讲得很对,媒体都是给钱说话的,那你认为媒体会去拿私人的钱还是公司的钱呢?谁的钱更多更好拿;拿得更心安理得呢?你建议我们想一想,我倒要劝你用脑子想一想!你说呢!
你不会是华为的吧!
时间:  2004-6-24 22:18
作者: 子非鱼

HOHO,楼主&斑竹还是先不要有那么明显的倾向性才好,否则大家怎么讨论呢 :)
时间:  2004-6-24 22:48
作者: 宽带探索者

对对对,提醒得好!
时间:  2004-6-26 11:44
作者: 家园客人

这件事如果分开来讨论可能更好:
1、就事情本身而言,是否存在侵权?其实每一个人心里应该能明了,要做一个符合澳门威尼斯人app下载级要求设备,不容易,这不是随便编一个小程序,各种细节由不得你想怎样去做就怎么去做。没有必要过于相信每个从华为出去的人都是无所不能的天才。其实华为的成果是每个员工辛苦创造的。
2、华为对待他们的方式是否合理?各人有各人的观点吧,就华为与户科相比,户科是弱者,也许明天我也希望向他们一样能出来自己开公司,所以我也愿意他们能受到保护。
3、华为应该如何生存?户科这样的事情对华为来说已经不是第一个了,但是对于华为来说这样的事情已经愈演愈烈,华为每个产品的人都跳出来自己搞一把,再把这个卖给另外一个竞争公司,华为还能生存吗?不过这样做除了对华为不利,好像对别人都有利。但是华为也需要生存,华为也需要对得起那些正在为他日夜工作的员工,所以这样的事情迟早会开始,只不过是这个开始落在了户科的头上。
时间:  2004-6-27 13:02
作者: torch

to: 六楼的兄弟:
如果沪科的产品用的是华为的ASIC,或者它定制的东西,那么需要受到惩罚。但是,技术鉴定书已经出来了,6项中有5项是芯片选型。是什么芯片呢?是agere、intel、motorola等业界芯片厂家的通用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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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华为出来,能否自己创业?如果华为没有按照劳动法给补偿金的话,就应该可以创业;
其次,自己创业时,难道一定要做一个和以前完全不同的东西吗?连芯片都不能一样?天底下哪有这么横行霸道的事情?Intel、Agere、Motorola等公司的芯片,全球做SDH的厂家都在用, 难道因为在华为工作用过这些芯片,以后就再也不能选用同样的芯片了吗?

再次,如果沪科的软件原代码、硬件原理图、FPGA源文件与华为有雷同的,那么,他们需要受到惩罚。任何不劳而获的行为是可耻的!但是,现在三者都不相同。一个产品,包含的技术点成百上千,包含了很多创新的技术,难道就是因为几个通用芯片与华为一样,就不能有存在的理由吗?

请其它做技术的同仁想一想,如果以这样的标准来要求我们,那么,出了这个公司以后,我们还能做什么?难道真的靠卖卖生活片过日子吗?  

其实,这个案件本身影响着每一个开发人员,如果确实是抄袭,应该严惩。不过华为自己也承认了原代码是不一样的。
但是,一个人不可能一辈子在华为,总有出来的一天。到了那天,如果你有很好的想法却不能创业,如果你会给华为造成威胁,那么,王志骏他们三个人的下场,就是以后你的下场。因为这个官司已经开了先例。不仅华为,以后任何一家有点后台,有点实力的公司(不管是搞IT还是搞其它的),都可以用这种手段打击创业系的竞争对手。以后,谁还敢冒这种风险去创业了?除非和李一男一样,抓着别人的小辫子或者找一个更强有力的靠山。

美国的经济非常活跃,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每年都有无数的小公司成立,无数的小公司被收购、兼并、倒闭。在中国,这样的公司太少了。好不容易沪科快成功了,却被无情的打倒了,旁观的人还在为华为呐喊助威,这不就是鲁讯的小说《药》里面的场景吗?

但是,任何创新都是需要基础的,都需要有一定工作经验的积累。刚毕业或没毕业的学生也有创业成功的,但毕竟是少数。如果每个人去其它公司工作过,就被剥夺了创业的权力,那么,这是整个民族的悲哀。

欢迎讨论,谢绝谩骂!
时间:  2004-6-27 13:47
作者: 宽带探索者

上面的兄弟提的意见很重要,我们将不断改进;另外,如果您想当宽带的版主,请您按正常程序提出申请,我们欢迎您的到来;第三,我们的话题不局限于某个框框,还有,谁说马路上只可以跑马?谢谢你的到来!
时间:  2004-6-27 14:00
作者: 宽带探索者

对于你的言论,我们可以理解,毕竟你是刚刚注册的新用户,但请您遵守我们的游戏规则,不要再这里恶意灌水!
时间:  2004-6-27 14:15
作者: 宽带探索者

谢谢您的建议,欢迎您再来,另外,也给您提个建议,下次进来前,请先刷刷牙!这是公共场合!谢您的配合!

时间:  2004-6-27 14:29
作者: Broadbander

言论自由,你为什么要删除我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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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4-6-27 14:31
作者: Broadbander

言论自由,你为什么要删除我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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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4-6-27 14:33
作者: Broadbander

言论自由,版主为什么要删除我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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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4-6-27 14:33
作者: Broadbander

言论自由,版主为什么要删除我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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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4-6-27 14:42
作者: Broadba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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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4-6-27 14:43
作者: Broadba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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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4-6-27 15:14
作者: 宽带探索者

请遵守论坛规则,谢谢!
时间:  2004-12-27 16:19
作者: dyt205

中国对小公司保护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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